作者: Papagon (papagon) 看板: SYSOP
標題: [問題] 版友利用名片檔公佈他人個資且毀謗名譽
時間: Mon May 14 14:25:14 2012


如題

因為發現有位網友UTMD 日前由於雙方起了一些爭執

因此對方利用名片檔 公開我方ID之全名 且加了許多不當言論

對於名片檔 我方全盤否認對方指控之不實內容

雖然名片檔不如公開版面之文章 但確實有許多第三人可透過此管道任意讀取該名片內容

而這內容也對我方造成極大的名譽及人格之損害且對方動作頻繁已造成我方精神上的損害

想請教 除了藉由F可轉錄文章至信箱做備份

該網友名片檔的部份 除了利用Print screen擷取內容之外

請問還有任何備份方式嗎?!

也請問各位了解法律細節之網友 這網友多次透過公開方式毀謗我方

能以犯意堅決 來加重對方之刑事處份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30.249
HawkStong:建議你這麼介意的話 直接去地檢署按鈴 61.31.132.40 05/14 14:28
HawkStong:將資料準備齊全 花點時間 檢察官就會幫 61.31.132.40 05/14 14:28
Papagon:謝謝 目前著手蒐證動作 所以來請教名片檔 118.160.30.249 05/14 14:35
Papagon:之蒐證方式 剛剛我查過資料 該網友之行為 118.160.30.249 05/14 14:36
Papagon:似乎也違反 "個資法"? 若對方指定id與姓名 118.160.30.249 05/14 14:36
hateOnas:只能用print screen了 即使去violation 61.230.117.84 05/14 14:36
Papagon:確實可以指控對方公佈的是我方姓名吧?! 118.160.30.249 05/14 14:37
hateOnas:檢舉 也只能給予罰單 不會喪失修改權利 61.230.117.84 05/14 14:37
Papagon:沒關係 我想已觸犯法律問題 我會藉由法律 118.160.30.249 05/14 14:38
Papagon:對對方行為做懲處 應該不會只是與站方檢舉 118.160.30.249 05/14 14:38
Papagon:另外 請問若已報案"公然侮辱及妨害名譽" 118.160.30.249 05/14 14:40
Papagon:那麼觸犯個資法的證據是另外提告 118.160.30.249 05/14 14:40
Papagon:否則在日後給檢方這些新的蒐證證據 118.160.30.249 05/14 14:41
Papagon:卻沒有另外對個資法做提告 會加上這條嗎?! 118.160.30.249 05/1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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